《通知》明確了車險市場專項整治工作的重點。要求各財產保險公司應樹立科學經營理念,強化合規主體責任,加強費用內控管理,據實列支各項經營管理費用,確保業務財務數據真實、準確、完整。加強對車險中介業務和第三方網絡平臺合作車險業務的合規性管控,切實履行授權和管理責任。按照規定報批和使用車險條款費率,不得給予或者承諾給予投保人、被保險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依法開展保險業務活動,不得利用業務便利為其他機構或個人牟取不正當利益。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足額提取未決賠款準備金,不斷提升理賠服務質量和水平。
《通知》要求,各財產保險公司應對車險業務經營活動中的管控漏洞和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自查,建立依法合規經營的長效機制。各保監局應嚴格落實相關文件要求,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確保車險市場專項整治工作有序推進。對于情節嚴重的違法違規行為,將依法采取限制保險機構業務范圍、責令保險機構停止接受車險新業務、吊銷保險機構業務許可證、撤銷高管人員任職資格等措施,從嚴從重進行行政處罰。






